2016年《人口计生法》修改,“晚婚假取消”、“全面二孩”政策落地、“生育假期调整”给企业内部管理(三期、病假等)带来了新挑战,在传统员工关系领域,三期女职工由于涉及劳动法规、生育保险、女职工劳动保护,往往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难点所在,一旦劳资双方失去信任,随之而来的是长时间的管理对抗,而违法解雇则多数面临恢复劳动关系的“惩罚”,不仅要支付长达1年左右的工资损失,而且还将给企业管理权威造成严重挑战。
另一方面,近年围绕假期(主要是病假与年休假)的各类争议不断攀升,比如病假与所涉及的“泡病假”、“医疗期”问题长期困扰着HR管理者。而“年休假”则成为成讼率最高,企业败诉率最大的劳动争议类型。随着晚婚假、晚育假政策调整,企业是否有必要修订规章制度,如何控制各类假期管理的法律风险,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用工成本和风险。
我们将邀请对劳动争议有深入研究的法律实务专家,系统梳理女职工三期、医疗期、停工留薪期,病假、年休假等各类假期常见争议案例,通过真实案件的复盘分析为企业提供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。
前瞻:人口计生法修改后各地晚婚假、产假立法动态 一、全面二胎与25个“三期管理”的核心问题 1、劳动合同的订立 入职隐瞒或虚构婚孕信息可否以违反诚信解雇? 试用期怀孕如何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? 合同到期前怀孕是否应续订合同?
2、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胎与一胎待遇有何差异? 员工休产假可否不发放年终奖? 员工休产假可否不支付月度绩效奖金? 销售人员的“产假工资”如何计算? 单位平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,企业是否应补差? 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,企业是否应补差? 员工未缴纳社保,是否应按生育津贴标准确定产假待遇? 孕妇请病假不合规可以不批准吗?
3、劳动合同变更 因女职工禁忌调岗员工是否应服从? 三期女职工不胜任可以强制调岗吗? 调岗能够同时调薪吗? 因公司经营需要调岗,三期员工应否服从? 三期员工岗位被撤销,劳动合同如何变更? 公司搬迁,三期员工拒绝随迁怎么办?
4、劳动合同的解除/终止 旷工解雇三期员工的注意事项? 三期内病假是否仍计算医疗期? 两次劳动合同到期前怀孕,三期期满合同可否终止? 违法解聘三期员工一定被恢复劳动关系吗?
5、其他特殊事项处理 违反计划生育可否列入严重违纪? 违反计划生育如何确定各类假期待遇? 劳务派遣三期女职工何时可退回? 外籍三期女职工的是否享受国民待遇?
二、“泡病假”与“泡工伤”管理实务 1、如何治理“泡病假” 疾病就诊瑕疵如何处理(病假单涂改、未挂号、病历与病假单不符、医生科室不符等) 病假程序瑕疵如何处理(材料不齐、未及时提交等) 病假实体瑕疵如何处理(伪造病假资料、找人代诊等) 拒绝配合管理指令如何处理(指定医院、复查、复诊、工作交接等) | 2、医疗期管理 医疗期如何计算(地区差异) 医疗期是否经过如何统计 抑郁症、癌症等特殊疾病医疗期 医疗期提前解除是否应作复工鉴定 医疗期解除或终止是否必须支付6个月医疗补助费?
3、工伤“停工留薪期”管理 员工拖延劳动能力鉴定怎么办? 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如何发? 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是否包含加班费? 工伤复发、工伤康复如何确定停工留薪期?
三、15种法定假期的管理 1、年休假 连续工作12个月如何理解?(地区差异) 员工未提交工龄证明材料导致少休年假如何处理? 新员工、临界点员工、离职员工年休假天数如何折算? 福利年休假约定不明离职时可否扣回,如何补偿?
2、女职工相关假期: 产期假、哺乳假是否必须有证明? 员工可否自行决定产假的起始日期? 员工可否自行决定1小时哺乳时间的休息方式? 二胎主动中止妊娠是流产假还是计划生育假? 二胎可以享受晚育假、陪产假吗?
3、其他假期管理 晚婚假取消规章制度不修改是否继续执行? 员工可自由决定何时休婚假吗? 员工申请事假单位未回复是否视为旷工? 岳父岳母过世有丧假吗? 公假适用哪些情形? 中外合资企业应该享受探亲假吗?
四、二胎新政与规章制度修改及其注意事项 |
吴律师/高律师
吴律师,毕业于南京大学。现任上海达真律师事务所劳动法部负责人,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,其中包括上海市嘉定区总工会。
执业期间,主要以劳动纠纷类案件为主。担任嘉定区总工会法律顾问期间,承接大量的职工维权案件,其中影响最大的是某世界500强企业在劳务派遣转外包时产生的职工维权,涉及人数548人,是所在辖区劳动仲裁处理最多人数的集体争议。另外一部分工作是配合工会深入企业平息大量集体纠纷。
吴律师在执业期间处理了大量的劳动争议,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。在配合工会处理集体争议时,与仲裁部门,劳动监察部门有良好的沟通,对处理劳动争议,尤其是集体争议有独特的见解和思路。
高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,并在美国密苏里大学取得法律硕士学位。为中国、美国加州、纽约州律师执业律师。曾担任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涉外部负责人,上海某生物医药集团法务总监,于2017年加入锦天城律师事务所。
高律师学贯中西合同,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皆有研究。从业经验丰富,既有外聘律师的经验,又有法务工作经验。律师工作期间,审阅合同和项目谈判经验无数,曾协助不同规模的跨国企业在中国的运营,也曾多次协助中国企业进行国际交易。担任企业法务期间,曾经协助企业自香港创业版转香港主板、协助企业进行A股上市筹备事宜;协助企业进行股权激励相关事宜;协助企业进行海外投资。担任法务期间,处理多期侵权类纠纷,组织企业针对假冒产品进行投诉举报,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
高律师讲课深入浅出的,授课内容理论和实务并重,实用性强,信息量大,能够秋水共长天一色。避免填鸭式的内容灌输,寓教于乐,受到学员的普遍欢迎。